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医疗纠纷 原因

医疗纠纷 原因

医疗纠纷 原因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19 03:52:43 已帮助417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所谓医疗纠纷,就是对于一个医疗后果,医生、患者双方发生了认知上的差别,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纠纷。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以来,医疗纠纷产生的数量增加,性质相对恶化,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医生被打、被杀先例很多,患者向医院的索赔额暴涨,不得不引起医疗单位的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学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防范理论。医疗纠纷的产生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原因:  (一)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维权意识的觉醒,与临床医生维权意识的相对薄弱。  (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由以前的公费医疗,变更为现在的自费看病,直接与患者的切身利益挂钩。  (三)医生、护士及工作人员的态度。  (四)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  (五)医院综合管理的能力。  (六)患者和家属的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值过高。  (七)医生与家属对病情的延误。  (八)医生、患者的信任关系被严重破坏。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