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综上所述,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消失,变成了城市一部分。涉及到的村民变成拆迁户,其承包的农田被征收,政府也会发一笔钱。目前,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分四级,每亩地一万六到两万四不等。村民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政府反映,政府会出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