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也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有时候单位因为生产计划调整会开除员工,符合法定情形的,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作为赔偿。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很少,大部分情况下开除都是违法的,需要承担更多赔偿,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