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下,除了送衣物和钱,其它东西一般都送不进去,书一般也送不进去,这主要是基于串供和安全的角度考虑的。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
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果需要相关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 因此,在被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后,如果确实需要相关物品,那么其家人还是可以送东西的,不过却不能探视嫌疑人、被告人,法律规定只能由委托的律师行使
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