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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管辖权异议时要提供证据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时要提供证据吗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5 21:16:23 已帮助23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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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后要提供什么证据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按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异议制度作为管辖制度的程序性救济措施,对保障当事人诉权、保证管辖规则的正常运行和构建程序正义有着重要意义。对此,法官提醒: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如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证据,法院将作出裁定,予以驳回。


当事人可提供在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证明,比如暂住证、租房或购房合同、经常居住地用人单位证明、居住地居委会证明等,或者证明法院无管辖权的证据都可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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