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质权人必为债权人,不论采用何种交付方式,都是质权人占有质物,而抽象占有改定,是债务人占有标的物。
本文所说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质权,只能是指具体占有改定方式,即存在转让合同与质押合同两个合同的情形,即便是口头的质押合同,它也是客观存在的。
我国《物权法》第212条规定: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这里说的“质押财产”是动产。
质权的设立是否限于动产的现实交付呢?交付是交付占有,通常所说的交付,是指现实交付。
观念交付是现实交付的对称,也称为拟制交付。
观念交付:
实际占有并不发生变化,标的物并不过手,只是占有的本权发生了变化。
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