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取消购买商品住房套数、户籍、年龄等限制;取消商品住房销(预)售价格申报制度;取消对境外机构及个人在本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限制。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对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金融机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结清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允许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居民家庭,第三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允许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申请贷款购房。本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审核周期一般不超过30天;对购买首套或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
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已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均应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缴存职工家庭购房款及房租、物业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