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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堂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关于消费纠纷时现在来说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消费的权益受到商家的侵权的时候,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费纠纷的官司。
2024-02-26 05:44:54 已帮助25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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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大米无生产日期,可以用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吗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r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  (1)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r  (2)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r  (3)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r  (4)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r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r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r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r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r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r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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