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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审理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5 13:31:26 已帮助40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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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基本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其他事项:


1.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2.土地出租如果是租地开厂,首先看土地的性质是荒地还是良田保护地,良田保护地是不能盖厂房的,还是一定要看使用权证,地是谁的,最好有当地村委会出面帮你接洽,毕竟是集体你还能有点保障,虽然可能得多花钱。


3.(1)需要附加不可抗拒力,比如地震、火灾的责任归属,原则上由出租人重建。


(2)如虽经出租人同意,但对产权没有约定的,产权应归承租人。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应该有使用权 。


(3)不得在期间内出租其它人。如违约而支付的损失。


(4)双方应协定发生纠纷诉讼处理的地点、中间人等。


(5)如果合同中止合有没有承担的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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