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
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
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
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开你对商标专用权
质押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