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地内容,不同的表达,法律后果截然不同。以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
欠条和
借条为例,借款人写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2年,而出借人写的借条的时效性长达20年。 一、欠条——结算事实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
债务关系,是
欠款人向
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条。根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
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对于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一)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 (二)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2年内,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主张。 二、借条——借贷事实 借条是证明
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根据法律规定,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于超过2年的,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法律将不再保护。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法律也将不再保护。 (一)双方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 (二)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出借人在出借钱款时最好由自己出具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