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夫妻各方的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就享有所有权,除非一方自愿为另一方承担,则既然为一方的婚前
债务,那么只能由该方自己承担,法院也只能执行该方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如果法院确实执行另一方的婚产财产,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执行异议的。但因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法院在执行时,可以对婚后该方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执行,根据
婚姻法及
物权法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
婚后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该方所享有的份额的,但应依法执行,不能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