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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3-02 12:20:59 已帮助33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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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工程保证金
你好!1、不能要求建设单位退回现金保证金。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是2016年6月23日发布实施的,你公司5月缴纳履约担保。该文件的效力不能对发布之前的事产生效力。这叫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该文件明确规定“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已经收取的没有规定返还,你公司要求返还没有依据。3)建设单位要求你公司缴纳履约担保金,你公司也实际缴纳了。这是建设单位和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这一约定不违法,你公司应当遵守约定。2、如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你公司可以拒绝。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四、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因此,不能要求建设单位退回现金保证金。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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