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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周转恶意不还法律怎么定性

借钱周转恶意不还法律怎么定性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4 09:40:33 已帮助37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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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周转恶意不还法律怎么定性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有债权到期后怠于行使债权,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等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认定恶意不还,逃避债务

行动指导

1、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债权的安全。

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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