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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认定

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认定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那么,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会有什么责任呢?律图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2-23 08:54:06 已帮助18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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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对于股东权来说是至为重要的,它是指股东除按认缴的股份缴足出资款外,对于公司之债务或公司债权人不负任何其他责任,或曰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正是由于股东权的有限责任原则才使得股东能够无后顾之忧地向公司投资,才使得公司能够募集资本,扩充规模。股东权平等原则是指任一股东所享有之权利与负担之义务均属平等而无差别待遇或歧视,即所谓同股同权。但股东权平等事实上是指按照股份数额的比例而言平等,并非按股东人数的划一平等。因为如前所述,每一股东的出资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一致的,股东只能根据其对公司的出资额的比例来具体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所以每一股东实际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取决于其出资比例。但每一股份所代表的权利是平等的,持有较多股份的股东在法律上并不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优越,尽管在事实上持有较多的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更有可能在公司得到实现,但这种差别是由表决规则决定的,而非由股权差别决定的。


一般一个公司之后拥有自己的股东才能保障自己的公司资金充足,也就意味着公司的发展直接会影响到股东的经济利益,也就意味着股东的权利决策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对于股东权利的限制就是保障公司能够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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