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商业险是随车走的,但是
交强险是需要过户的,如果车辆所有权变更,但是交强险没有变更很容易出现赔偿纠纷。 《交强险条例》条款虽然都规定车辆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但对于未办理的如何处理处罚,却没有作出相应规定。 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初衷是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交强险条例》凸显的是将机动车保险从“随人主义”向“随车主义”的转变,即只要被保险的车辆肇事,保险公司一般应当赔付,即使车辆转让未办理
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保险公司仍应赔付。 车主们在过户车辆时一定也要记得同时将车辆的交强险也进行过户,否则交强险没有发生变更的话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