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公司
贵我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关于 市 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 》(下简称“原合同”)已于日前到期,合同履行期间,贵司在租赁/销售招商工作中给予我司大力支持与配合,对此我司深表感谢。
鉴于该物业目前的租赁/销售进度及市场状况,我司希望能够继续担任其租赁/销售代理人,续约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 年 月 日。有关合作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承接原合同保持不变,希望在新的合作期间内,我司与贵司能够共同将该物业的租赁/销售招商成绩提高到新的水平。故特发此函,望贵司能尽早确认。本函一式两份,经确认后本函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