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处罚专题 > 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2024-02-27 15:05:57 已帮助494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是什么?
细化标准: 逾期未整改的,按照以下幅度处以罚款: 1、对高危企业或者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处以1万,2万元罚款。 2、对50,300人规模的非高危企业处以5000,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1.5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5万,2万元罚款。 3、对50人以下规模的非高危企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 对50人规模以下非高危企业,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1.5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5万,2万元罚款。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