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公租房增加共同申请人为我母亲

公租房增加共同申请人为我母亲

公租房增加共同申请人为我母亲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3-05 01:35:52 已帮助162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公租房共同申请人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共同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