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承包专题 > 国土资源法土地流转年限

国土资源法土地流转年限

国土资源法土地流转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3 02:26:06 已帮助411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国土资源厅有权予以纠正或取消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

(一)未按照规定全额、及时缴纳土地收益的;


(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超越委托、授权范围配置土地;


(三)土地资产重新配置后未按照规定报省国


(四)未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土地资产营运情况年度报告的;


(五)出现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形的。


在现有的土地资源的范围之内,优化配置使用土地资源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土地使用权也绝非是能够随意授权给相关的企业来使用的,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这些企业才可转为被授权的企业,可见,一般的民营企业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也是不太可能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