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阶段是举证、质证阶段的重要补充,主要内容是由当事人、调查人员就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行政处罚建议进行辩论,主要目的在于把道理说清、说明、说透。
第一轮,先由调查人员就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处罚建议提出论证意见,再由当事人进行辩论。
第二轮,互相辩论,可适当打乱顺序,但应避免秩序混乱。
这个阶段是举证、质证阶段的重要补充,主要内容是由当事人、调查人员就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行政处罚建议进行辩论,主要目的在于把道理说清、说明、说透。
第一轮,先由调查人员就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处罚建议提出论证意见,再由当事人进行辩论。
第二轮,互相辩论,可适当打乱顺序,但应避免秩序混乱。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