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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违约金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2-26 09:45:29 已帮助37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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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吗

1、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3、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4、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如果在进行租房后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也是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去执行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允许就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或者是未经允许就擅自更改房屋的结构等情况后,因为承租人做出了违约行为出租人也是可以与之解除租赁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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