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与个人债务认定

夫妻债务与个人债务认定

夫妻债务与个人债务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0 12:28:22 已帮助172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承担和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相吻合的,就像当事人没有资格要求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的道理是一样的,对于当事人所欠的个人债务,自然配偶肯定是没有帮助其偿还的这种连带责任的。当然,离婚协议书当中如果就忘了约定对债务的承担问题,这并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