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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3 17:11:30 已帮助3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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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的次债务人是谁
债务人,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人。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二.债权人代位起诉,是一种法定的诉讼担当,债权人所享有的诉讼实施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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