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所需材料: 1. 民事
起诉状。 2.
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
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
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
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 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
诉讼费用的。根据《人民法院
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
离婚案件,争议财产在1万元以下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加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