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
共同财产是指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一)
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