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各位律师:<br>08年初,我办好了房产过户,当办理土地过户时得知,由于开发征用,我们这一带的土地过户被冻结。我把钱交给了土地部门的吴某。由于面熟加之信任,放由他办理。我隔三差五问他怎样,他总说快办好了。今年4月还没办好,我让他给我打收到条,说明是土地过户之意。9月,从别人出得知,任何人不能土地过户,我开始向其要钱。他说钱已交所里,帮我抽出。10月,他说钱已抽出,被自已收粮食作周转金了,一时抽不出。我多次短信催要,他只答应给,就是不到位。我该怎么办呢?可以起诉吗?能顺利收回钱吗?多谢多谢!
可以起诉,是否能够胜诉,如何起诉?主要看收条是如何出具的.当然也不排除公务人员挪用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