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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2024-03-05 04:14:07 已帮助35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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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对违法行为予以补救,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包括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主动提供材料和线索,积极做有关当事人的工作,使行政机关的查处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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