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售房人与
抵押权人解除
抵押登记,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2、依照合同约定售房人退还
购房款并承担
违约责任,负责赔偿。 协商不能解决,就到
管辖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