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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变更股东再变更章程

可以先变更股东再变更章程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2024-02-28 01:53:27 已帮助18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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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登记的撤销或再变更

1、股东变更登记的撤销或再变更程序及要求

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行为在行政许可法意义上讲,不具有第69条规定的可撤销性。但是,在公众的心目中,往往将其与再变更等同,因此股东变更登记的再变更应当按照程序递交相应的材料:同意再次变更的股东决议或生效判决、股权转让协议书、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等。注意,申请变更的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对这种变更申请工商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股东决议和生效判决是股东变更登记的实体依据

股东决议中明确了股东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按照股东决议执行。当然,股东决议应当具备法律要件,除了股东签名的真实性外,还应当保障议决事项的合法性。涉及股权转让的,应当附有股权转让协议书。另外,法院生效判决应当是明确判令公司变更股东登记的,而不是确认股东决议效力问题的,同时,如果是一审判决书,应当提供主审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文件。注意,再变更或者撤销的法律依据不是行政许可法,而是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可见,公司股东的变更并非单纯的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作为唯一的参考因素的,如果说双方只是签了合同但并未到工商局办理手续,那这种所谓的股东的变更可能只是在公司内部是有效的,但是工商局登记的就一直是原来的股东,所以,事实上股东的变更需要以工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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