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
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
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
在处理交通事实时,如果是轻微擦碰,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可以选择私了。如果情况复杂或者不利于协商的情形,建议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