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际,是有权利被合法的予以分配的。
首要的原则便是尊重并遵循先达成的协议内容。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如果具备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的财产处理协议,那么便应当按照协议中的约定,优先考虑其作为财产划分的依据。
然而,若是在没有任何协议或者协议无法生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照顾”原则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