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之时,采取法律行动的期限通常规定为三年。
在这个范畴内,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损害赔偿争议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因此适用于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条款。
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明确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若受害方已向侵权行为人提出过权利主张,那么时效将从其最后一次主张权利的日期起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