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中,国有企业应当依法为其员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失业等在内的五项社保福利和住房公积金。
有部分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同样按照相关规定为其雇员提供了全面的五险一金福利待遇。
然而,相较之下,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仅履行基本的社保义务,并未为其员工支付住房公积金。
除此之外,一些个体工商户可能并不为员工提供生育保险;
另有一些店铺则仅承担对员工工伤和医疗责任的保障,却忽略了养老、失业两项社保内容的支付;
而那些具有稳定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有时会尽可能地为员工提供失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