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欠款的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刑事指控,然而却可能产生如下几种后果:
首先,若借款人或担保人为短期内无法承受的还款压力时,可以考虑在执行过程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对欠款进行展期或者分阶段支付。
其次,当借款人和担保人都陷入更加困境,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通常会依据案件调查结果,按法律规定判定债务人为偿还贷款的责任人,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最后,倘若担保人彻底丧失了偿还能力,那么债务就须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所有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