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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吗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5-21 17:25:18 已帮助19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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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吗
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确实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刑罚制度,即主刑与附加刑。
主刑乃是针对犯罪行为人实施惩罚的核心方式,而其使用则必须以单一方式进行,不得与任何其他刑罚措施相搭配。
这种类型的刑罚具体包含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五种法定刑罚形式。
至于附加刑,它则是作为主刑的补充手段,用以进一步强化对罪犯的惩戒力度。
附加刑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并行使用,其中主要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三种法定刑罚形式。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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