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员工加班是常有的事,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公司需因生产经营需求而延长工作时间;
其次,需经过与工会及员工的协商方可决定是否加班。
当然,如果员工觉得身体不适或者有私事要忙,也是有权拒绝加班的。
然而,也有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可能无法拒绝加班的要求。
比如当出现自然灾害、事故等对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威胁时,或是因为设备故障、交通拥堵等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的事情,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尤其要注意的是,孕妇和哺乳期女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拒绝加班的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