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道路交通过程中不幸发生意外事故,但并未导致人员严重伤亡,此时,各方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可能原因均已明确无疑义,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们有权立即撤离现场,以尽快恢复交通通行状况,并在事发地就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自行协商解决。
另一方面,如果仅仅是造成了微小的财产损失,且事故的基本事实已较为清晰明了,那么,当事人也应遵循同样的程序,先行撤离现场,然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处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