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书之房屋在离婚事项中的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
若无法协商一致,便可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确定房屋的使用权归属。
待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后,当事人仍有权再次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定房屋权属及归属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