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满两周岁儿童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选择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然而,若母亲存在如下三种特定情况,子女则有可能被允许与父亲共同生活。
这三种情况包括: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极其严重的疾病,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
其次,母亲具备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如果此时父亲提出请求让子女与其一同生活,法院也会酌情考虑;
最后,如果因为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那么法院也将做出相应的判决。
至于年龄在两周岁及以上的儿童,法律明确规定法官需要重点考察哪一方的抚养方式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为有利的成长环境。
在此过程中,如果父亲或母亲一方出现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视为具有优先抚养权。
这些情况包括:
一方已经进行过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再者,如果子女长期跟随某一方生活,而这种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将会对其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那么这一点也将成为法官考虑的重要因素。
最后,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当,但子女已经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并愿意协助照顾子女,那么这也是法官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