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诉究容留他人吸毒之罪行的鉴定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累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达两次或以上者;
一次性容留多于三名人员吸食、注射毒品者;
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而受到行政处罚,但之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者;
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者;
以及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者。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