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三种可能需要退还定金的情形:
首先,若订约对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则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其索取两倍的定金赔偿;
其次,如果由于无法预知且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得到全面履行,那么此时也有权要求归还定金;
最后,如果是由第三方所引发的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没有按照约定内容执行,同样可按双倍金额索回定金,不过在此之前,已支付定金的一方应先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