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依据我国现行法例,我们并不能承认胎儿在所有情况下都具备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其出生之时,止于其生命终结之际。
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即便胎儿还未出生,他们也无法以个人名义主张赔偿权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怀孕妇女选择牺牲自身健康维护他人权利,那么她仍然有权对此类侵权行为提出诉讼请求。
此外,对于新生儿权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遗产继承方面。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