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轻度工伤引起的误工费问题时,责任主要由工伤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
在此期间,工伤职工将暂停正常的工作职责,开始接受治疗。
在此过程中,他们应当享有与受伤前所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的待遇,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关于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则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状况来综合考虑。
误工时间的计算依据为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