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程序中,协商离婚是最为便捷迅速的方式之一。
若需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决夫妻关系问题,则双方必须达成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随后由当事人亲临结婚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在该协议中应明确阐释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也须达成共识。
自结婚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离婚,可向该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若超过上述期限仍未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