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借款过程中未签署书面的借条,但仍旧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讨。
然而,作为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须要能够提供其他能够证实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最有利的证据,比如各类具备法力效应的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等,或者是诸如通讯记录、银行转账记录以及人证物证之类的有效证据。
加上,当涉及到民间借贷诉讼时,出借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债权凭证,包括借据、收据和欠条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有力证据。
如果当事人所持有的借据、收据或欠条等债权凭证上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的身份信息,那么持有这些债权凭证的当事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但是,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有事实依据的反驳意见,并且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后发现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