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有限合伙制企业必须由至少两位合资格合伙人共同参与方可进行。
对于合伙人的要求,则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需由至少两人组成;
第二,各方必须均为自然人且须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应签署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
第四,各合伙人需按照约定缴纳相应的出资款或已实际支付;
第五,合伙企业应有自己的名称以及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最后,还需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