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和企业规范,本公司有权在以下特定情况下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
经过与您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
若劳动者出现过失性辞退事件时,公司同样具有权利单方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面临非过失性辞退事件时,公司将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到您本人,或在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之后,方可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我们需要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