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商标续展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商标持有者可以选择亲自前往商标总局,并在其商标注册大厅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
其次,若您对流程操作不熟悉或者为了节省时间精力,也可选择授权于已在商标总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代为完成申请手续。
对于亲自前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客户来说,只需要在申请书件准备完毕之后,自行携带至商标注册大厅的相应受理窗口进行提交,然后由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确认,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而如果您选择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那么只需将准备好的申请书件交由该代理机构,他们会负责将这些文件送达到商标总局,从而完成整个申请过程。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