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发生交通肇事事件的行为,若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判处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拘留监禁。
例如:
1. 在事件中导致一人丧生或至少三人身受重伤,而个人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
或者导致至少三人失去生命,但施事者与其它责任人各自承担了平等赔偿责任;
又或者对社会公众和他人财产产生直接损害,且个人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无力赔偿金额达到了三十万元以上。
2. 当交通肇事引发一人以上身受重伤,且个人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时,如存在下列任一情况,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在饮酒或使用毒品之后驾驶机动车;
(2)未获得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
(3)明知所驾机动车的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仍继续驾驶;
(4)明知所驾机动车为无牌照或已报废仍继续驾驶;
(5)严重超载驾驶;
(6)为了逃避法律追责而逃离事故现场。
3. 如果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即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在事件中导致两人以上丧生或至少五人身受重伤,而个人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
(2)在事件中导致六人以上失去生命,但施事者与其它责任人各自承担了平等赔偿责任;
(3)对社会公众和他人财产产生直接损害,且个人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无力赔偿金额达到了六十万元以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